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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县将逐步核发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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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发布日期:2008-7-24 9:39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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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管理工作,更好地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,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制发第二代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〉的通知》(残联发〔2008〕10号)文件精神,我县将从今年9月份起,分阶段集中统一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,并对新要求申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一律发放第二代残疾人证。第一批核发对象为符合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残疾人,其他残疾人原则上从2009年起换发新证。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。已领取的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。残疾评定标准以国务院批准的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》为准。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、属地管理原则,实行市、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。由申请人本人(或法定监护人)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办理。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肢体、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以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。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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